《天津新泽泰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产能5000套风车发电油箱表面处理加工生产线项目(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要求对本阶段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将本阶段项目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天津新泽泰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产能5000套风车发电油箱表面处理加工生产线项目(第二阶段)
2、建设地点:天津市东丽区金桥工业园内金桥路4号
3、建设单位:天津新泽泰科技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单位:众诚(天津)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及验收规模:
天津新泽泰科技有限公司选址于东丽区金桥工业园金桥路4号建设新增年产能5000套风车发电油箱表面处理加工生产线项目(二厂)。该项目**阶段已于2023年2月18日完成竣工环保验收,主要购置天车、清洗槽、超滤设备、纯水制备设备、阴极电泳、烘干箱等设备,将生产工艺流程中的机加工、抛丸、静电喷涂固化工序外委,生产能力为年表面处理加工3750套风车发电油箱。
根据公司生产计划,本次为第二阶段验收,投资50万元购置安装1条自动喷粉线,设置独立的喷粉室和固化室,将**阶段外委的静电喷涂工序自建,对工件进行静电喷涂加工。本阶段项目不会导致现有产能发生变化,仍为年表面处理加工3750套风车发电油箱(机加工、抛丸工序仍外委)。
二 、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表调查,对比《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第二阶段的建设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均不存在重大变动。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本阶段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2、本项目第二阶段不涉及废水排放。3、本项目第二阶段喷粉室静电喷粉过程产生的含颗粒物废气经喷粉室侧吸管道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根20.5m高排气筒P3排放;固化工序有机废气及异味、固化炉燃气废气经固化室顶部集气口收集后,经管道汇至1套现有“过滤+两级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理后,由1根20.5m高的排气筒P合排放。4、本项目第二阶段夜间不生产,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空压机和废气处理设备风机的运行噪声。新增生产设备位于生产车间内,空压机和风机选用低噪声设备,以降低噪声影响。5、本项目第二阶段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静电喷涂粉末包装袋、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和废布袋,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内现有一般固废暂存区,其中包装袋和除尘灰由供料商定期上门回收,除尘器废布袋由厂家廊坊亿冷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定期上门更换回收;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内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交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6、天津新泽泰科技有限公司(二厂)已针对本阶段验收内容更新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5年10月20日完成备案,备案编号为120110000-2022-528-L;已针对本阶段验收内容变更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1201103005646330002P。
四、公示要求
本阶段项目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27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司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我司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